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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淫媒性伴「通水」 已婚男警脫罪

呂偉霖 呂偉霖
呂偉霖
【本報訊】男警涉嫌於前年掃黃行動中通風報信,致一名賣淫集團的女中介人聞風先遁,其後男警丟掉疑用作聯絡的「鬼電話」,被起訴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涉案女子承認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等罪,男警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林嘉欣昨於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裁定男警罪名不成立,女被告則判囚3年。林官指已婚男警與女被告為性伴侶,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實屬等閒,他稱沒問女子背景,法官認為可能是「遊戲規則」且合情理。法官亦認同涉案「鬼電話」與賣淫案無關。
46歲被告呂偉霖,報稱任職公務員。34歲女被告孟凡月,報稱無業。據悉,呂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12月5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棄置一部他用作與孟凡月溝通的手提電話。他於2022年12月7日被捕,去年3月被落案起訴。
承認事實指,已婚的呂偉霖為高級警員,2021年在酒吧認識孟,並成為性伴侶。呂於2022年駐守尖沙咀警署特遣隊。呂於被捕後稱涉案「鬼電話」是用作與孟通訊,因覺得孟已決定與他終止關係故把電話丟於垃圾桶。辯方指呂不知道孟是非法入境者,亦不知她涉及賣淫集團。
稱丟電話免奸情敗露
法官裁決指呂的說法並非完全不可信,呂亦坦言因好色才與孟交往,沒有問她背景。法官指孟作為小三,不透露背景亦合理。法官又指呂在警隊的主要工作並非掃黃,相信他沒有能力取得尖沙咀掃黃行動的資訊。法官亦認同涉案電話可能只有呂與孟的甜言蜜語紀錄,他決定終止與孟的關係而丟掉電話避免奸情敗露亦屬合理。法官亦認同呂當時可能不知孟的賣淫集團出了事,最終裁定呂面對的控罪脫罪。案件編號:DCCC 27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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