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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狎未成年孖妹 契哥囚3年半

【本報訊】現年17歲的一對孖生姐妹,於7至13歲期間寄居契父母家中,疑被已婚契哥多次非禮,包括舔乳、摸胸及指插陰道等,兩姐妹其後向社工透露事件因而被揭發。涉案男子否認5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當中3罪罪成,昨被區院暫委法官周燕珠判監3年半。法官指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16年且涉違反誠信,其中一項控罪之行為更接近與事主性交,故有加刑因素。
32歲被告D.W.被控5項非禮罪,涉及兩名事主X及Y。被告分別被控於2014年9月某日、2019年11月及2020年某日非禮X;另被控於2015年至16年某日、2019年某日非禮Y。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涉及2019年至2020年的3項控罪罪成,當時兩名事主只有12至13歲,其餘控罪則罪名不成立。
至今仍認為事主誣衊
法官引述事主的報告指,事件對X的心理有低至中等影響,並令X感無助,她得悉胞妹亦被性侵曾找被告母親求助,對方反責怪她們不要親近被告並稱「抵你」,對她造成心理傷害。Y亦對事件感矛盾,但無明顯情緒困擾,惟心理學家認為她屬逃避。兩姐妹亦在事發後害怕接觸異性。已婚但現與妻子分開的被告之報告顯示,他至今仍認為事主誣衊他,並指她們是從淫褻刊物學習到相關知識再用以誣衊他,報告認為他重犯機會屬低至中等。
據罪成控罪的案情指,X及Y為孖生姐妹,兩人的父母居於內地,她們在港由契媽照顧,被告為契媽的兒子與她們同住。被告於2019年曾撫摸Y的乳房、舔她乳頭及陰部,事後Y收了被告400元;同年11月,被告亦曾摸X胸部,且強行把她拉入房內,脫下其褲子舔及以手指插陰道,更穿着褲躺在X身上作出模仿性交的動作。X其後收了被告500元;2020年,被告亦曾伸手進X的衣服內撫摸她胸部約10秒。直至2021年6月,X及Y把遭被告性侵一事告知社工。案件編號:DCCC 8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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