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強制虐兒舉報 保護兒童成長
近年本港發生不少駭人聽聞的虐兒案,引起社會對虐兒情況的重視。兒童是我們的未來,而保護兒童就是保護我們的未來。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透過強制25類專業人員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編織全面及有效的網絡,並回應社會對虐兒個案舉報制度不足的關注。
提前做好人手規劃
虐兒零容忍,一宗都嫌多。但過去10年,保護兒童個案連年遞增,由2013年的963宗,攀升至2023年的1,457宗,反映本港虐兒情況急速惡化,當然亦有可能是因為社會對虐兒關注度提高。申訴專員公署於2019年發表調查報告,就指出虐兒通報機制並不完善,以致政府當局往往在悲劇發生後才能介入事件,而非及早作出預防。事實上,虐兒個案大都比較隱蔽,每當個案進入公眾視野,性質已是相當嚴重,往往已導致兒童受傷甚至死亡。無論是2018年屯門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案,或是2021年底被爆出的「童樂居」虐兒風波,皆反映兒童在其成長過程中易受傷害,且大多無力自我保護或不懂得如何主動求助,令人擔憂。而老師、社工或醫護等專業人士,往往有最大機會察覺兒童有否被虐,亦是他們走出黑暗的僅有希望。因此,立法強制直接接觸兒童的前線人員或專業人士舉報懷疑嚴重虐兒個案,實有必要。
我留意到有業界擔心立法後,有人會因為避免負上刑責而出現濫報情況,事無大小都要通報;亦擔心面對不同個案時舉報或會造成反效果,令前線專業人員陷入兩難境地;而大量舉報個案,亦會對社署及執法人員的人手與資源,造成極大壓力。業界的擔憂有一定道理,但我留意到政府為釋除業界憂慮,已將刑罰分級並新增多項免責辯護條款,容許不作舉報的專業人士若有合理辯解可以免責。機制實行初期業界需要時間適應,但《條例草案》在刊憲後18個月才實施,我希望有關方面能提前做好人手規劃,並與業界不斷完善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
我認為立法只是保護兒童機制的第一步,儘管這一步我們走得較遲。而為兒童築起保護網,亦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大家共同關注,知道其嚴重性。例如我們不時見到網上有懷疑虐兒的視頻及相片等,究竟拍攝者當刻有否出手阻止情況發生?大家面對懷疑虐兒個案,該如何面對及協助,不只是新例下指定的專業人士,也是社會上每個人的課題,需要我們正視及反思。
歸根究柢,虐兒問題單憑行政或執法手段處理並不足夠,亦非只是專業人士才有責任舉報。畢竟,兒童工作是對人的工作,虐兒個案往往涉及複雜的家庭背景及個案情況,且由於不少加害人都是小朋友最依賴及最信任的照顧者,如何以受虐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依歸,正視不同虐兒個案的複雜性及堅持以人為本的介入手法,做出對兒童最有利的選項,是政府、業界及社會需長遠考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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