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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署研行政罰款 處分違規機構

【本報訊】香港近期有不少機構或政府部門發生懷疑資料外洩事件。私隱專員鍾麗玲昨日指出,上半年私隱專員公署共接獲97宗資料外洩事故,涉事公私營機構比例為三比七,而第二季數字更較第一季上升七成。她透露,公署正研究修訂私隱條例,引入行政罰款機制,直接處罰違規機構,增加《私隱條例》阻嚇力,又強調會考慮事件的受影響人數,資料性質,敏感程度等訂立罰則。
鍾麗玲在電視節目表示,踏入數碼年代,全球的資料外洩事故都在上升,機構需要對個人資料做足保安工作,而員工的防禦意識亦要提高。她提到公署考慮引入行政罰則,視乎不同因素訂立罰款金額,例如外洩事故影響人數、資料的敏感性、由機構錯誤或是人為失誤導致等,均為公署考慮因素。
防視像通話套取面容聲音
她續指,近半年收到有關市民擔心個人資料被套取作詐騙用途的查詢有近600宗,不少騙徒會透過短訊、電郵或電話聯絡受害人,有時甚至能說出接聽人士的名稱,嘗試套取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號碼和信用卡號碼等。她續指,騙徒可以透過視像通話,套取面容或聲音資料,再透過深度偽造技術,假扮成接聽人行騙;提醒市民要小心保存生物特徵資料,若接獲不明來歷的電話要求視像面談,必須提高警覺。
另外,隨着人工智能(AI)應用普及,公署上月就發表人工智能個人資料保障框架。鍾呼籲市民小心使用,例如更正其錯誤答案時,要小心考慮是否涉及自己或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因為它會把相關資料儲存起來,若有其他用戶查詢時,就有機會構成資料外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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