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逼2少女性交拍片 搜查賓館拘2青年
被捕16歲仔為失蹤者 料無關賣淫活動
執法部門早前調查一宗青少年失蹤案件,期間揭發有人與未成年少女入住油麻地一間賓館,至前日在上址救出一名12歲女童,並且尋回一名16歲少年及一名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同齡少女。人員經調查後,拘捕一名19歲無業青年及該名16歲男生,該男生為案中尋回的失蹤少年,兩女事主則送院檢驗。據悉,涉案4人透過網上社交媒體認識成為朋友,有人把兩女事主帶到賓館進行性交並一度拍片,相信案件不涉賣淫活動。
西九龍總區執法人員,日前調查一宗失蹤青少年案件時,揭發一名成年男子帶同未成年人士,入住油麻地一間賓館。
至前日,人員突擊搜查該間賓館,並在賓館房間內救出一名12歲女童,同時尋回一名16歲少年和一名懷疑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16歲少女。
16歲女精神上無行為能力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以涉嫌「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拘捕一名報稱無業的19歲本地青年,另以涉嫌「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及「窺淫罪」,拘捕一名報稱學生的16歲本地少年。兩名疑犯已被帶走調查,兩名女事主則被送院檢驗。
據了解,被捕男生為失蹤人士,4人透過網上社交媒體認識而成為朋友。其後,有人把兩女事主帶到賓館後進行性交並一度拍片,相信案件不涉賣淫活動,惟有人為逃避追查,因而租住不同地區的賓館。
執法人員指出,過往調查多宗涉及未成年少女被身體虐待及性虐待案件,發現罪犯大多利用未成年人士心智未成熟的弱點,而對其施加虐待及剝削她們。另外,人員亦留意到未成年人士容易透過社交平台結識損友,因此希望家長多加留意,共同保護兒童。
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五百七十九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三條,任何人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獄8年及罰款200萬元。執法部門呼籲,家長應多留意子女生活習慣、社交狀況以及上網情況等,避免他們接觸到不良的資訊及誤交損友,防止性罪行的發生。另外,呼籲酒店及賓館業界,如目睹有任何可疑活動發生,或懷疑未成年人士入住酒店或賓館有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請即與執法部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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