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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鬧醫院案 警隊女總督察表證成立

女被告葉文儀(白衫)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女被告葉文儀(白衫)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女被告葉文儀(白衫)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同袍:被告在病房身有酒氣
中年女總督察被指休班時身有酒氣,在中文大學醫院內情緒激動,被票控一項醉酒及行為不檢罪。她不認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執法人員稱,當日在病房內「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隨即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31日作結案陳詞。
53歲女被告葉文儀,據悉為警隊總督察,現正被停職。控罪指她於2023年10月22日上午6時25分至7時42分,在沙田澤祥街中文大學的醫院7樓,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同意事實指,被告母親是中大醫院的病人,病房位處醫院7樓。
不自辯不傳證人 7‧31結案陳詞
警員朱少聰昨供稱,當日有人指控被告涉嫌襲擊她的母親,他前往調查時,發現被告母親右上臂有紅印。調查後他離開病房,見被告情緒激動,當時「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辯方質疑,朱少聰在證人口供中,從未提及「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朱強調事情確有發生。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自辯,也不傳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31日作結案陳詞。
是次審訊由裁判官覃有方審理,控方傳召了多名證人作供。其中高級警司陳少鳴憶述,被告當日情緒常有起伏,答非所問,又斥職級較低的警員「以下犯上」。女警曾穎心則說,被告當日身有酒氣,曾衝入母親病房,並反鎖房門。
其後發現病房無開燈,充斥酒味,被告的母親睡在病床,被告則坐在床沿。期間,被告用很大力捉着其母的手,其母想說話,被告又用手捂住母親的嘴。
另外,審訊期間,控方亦播放數段警員錄影的片段。片段顯示,被告當日在醫院走廊遭多名同袍包圍,被告看來怒氣沖沖,稱「畀我返去,我要睇我媽」、「我真係唔知我做錯啲咩」,高呼「我唔係癲!」、「我當你哋係同事,信錯咗你哋,你班×街!」警員反指「你依家似個幫辦咩」,着被告「尊重吓自己,尊重吓份工」,叫她冷靜。案件編號:STS 135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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