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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擬發牌規管網約車平台

當局指會加強非法載客取酬的罰則,以及考慮發牌規管網約平台。 當局指會加強非法載客取酬的罰則,以及考慮發牌規管網約平台。
當局指會加強非法載客取酬的罰則,以及考慮發牌規管網約平台。
【本報訊】政府參考海外網約車平台做法,研究規管本地網約車的法規,確保網約平台車輛全部持牌。運輸及物流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會加強非法載客取酬的罰則,包括在指定情況下,可扣押涉事車輛,並暫時取消車輛牌照,以及建議考慮發牌規管網約平台,包括確保平台提供的出租車要有牌,司機亦要做體檢及考牌。運輸署將6個月內檢視進展,預計一年內完成,視乎研究結果,再評估可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及牌證要求。
當局交代打擊白牌車及規管網約出租車平台的研究結果,指為了加強阻嚇及打擊車主或司機使用車輛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初步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當有足夠證據顯示相關車輛確曾涉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即使基於各種原因未能確認涉事司機的身份而未必能夠向該司機提控,法庭可視乎當時的具體情況命令將涉事車輛扣押並暫時取消車輛牌照,認為有關罰則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活動具相當阻嚇力。
局方指修例會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罪行罪名成立,其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的資格,除非法庭因特別理由而認為適合另作命令,須被取消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例如12個月。
料一年內完成研究
文件指參考深圳、新加坡、倫敦、坎培拉、多倫多和日本的規管經驗,以及香港的情況,建議考慮就在香港提供網約服務的平台予以規管,並在研究規管平台時,同步考慮市場上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運輸署今年稍後開始對有關的乘客需求及轉變等進行調查,於6個月內檢視進展情況,預計一年內完成。視乎研究結果,將評估未來規管建議下可以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以及平台和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
另外,有工會昨亦建議政府作出完整的市場評估,對平台、司機及車輛三者均發牌管理,車輛牌照設有年期限制,短則3至5年,最高可長達10年,又建議對新型網約車輛徵費,補貼他們對傳統的士行業市場的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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