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鼻流感疫苗延誤抵港 有學校棄用
【本報訊】有專家早前建議,在學校廣泛採用噴鼻式流感疫苗,希望藉此推高接種率。惟當季噴鼻式疫苗貨期曾有延誤。有醫療機構稱,貨期延誤易導致疫苗過期而造成浪費,供應不穩亦影響家長信心,部分學校因而放棄使用噴鼻式疫苗。有專家建議,疫苗買賣合約應加入相關懲罰條款。當局未有正面回應受延誤影響的學校數目,並指當季初步疫苗棄置率少於4%。
保存期短 恐過期造成浪費
據報疫苗供應商原本確認,首批共2.1萬劑噴鼻式流感疫苗,會在去年9月中抵港,但最終延誤約半個月,於同月29日才抵港;第二批約5,000劑疫苗則原定去年11月中送抵,最終12月初才抵港,同樣延遲半個月。有參與外展接種計劃的醫療公司表示,噴鼻式疫苗保存期僅4至5個月,若運送延誤容易導致浪費。醫療公司又指,疫苗供應不穩未能配合學校時間表,不少學校要延期,甚至放棄接種噴鼻式疫苗,令學校及家長對疫苗失去信心。
當局早前披露,上季噴鼻式疫苗的棄置率高達22.7%。而衞生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一直與疫苗供應商保持聯繫,確保學校使用的噴鼻式疫苗供應穩定,當季流感疫苗棄置率初步數字為少於4%。署方無回應今次貨期延誤受影響學校的數目,僅指去年第二批疫苗延誤抵港後,已安排7間原先預約在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接種的學校重新舉行外展接種,約470名學生於去年12月內完成接種。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指,疫苗接種是重大公共衞生政策,當局應更主動跟進疫苗運送進度,要求供應商緊貼到貨日期,與疫苗供應商的買賣合約亦應列明運送延誤的懲罰條款,要求藥廠賠償。曾表示,校方亦有責任,不應以任何藉口阻礙及抹殺學童接種疫苗的機會。議員林哲玄則建議當局提前購買疫苗,以預留充足時間,學校亦應盡量配合當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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