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綁架幼童案提堂 2女被告還押至9‧23再訊
【本報訊】將軍澳廣場3歲仔被綁案,兩名被捕女子已被暫控合共一項「綁架」罪,案件昨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早上8時許,兩名被捕女子黑布蒙頭,由執法人員押解到法院應訊,兩人在車內未有鎖上手銬,其中一名被告申請擔保被拒。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再訊,兩名被告需還押。
被告依次為持雙程證的薛山山及持香港身份證的梁麗華,均報稱無業。兩人均需普通話傳譯。案發在上周三(3日)下午,一名3歲男童偕同胞姊在將軍澳廣場一遊戲中心玩樂,期間遭一名蒙面女子掩着口鼻強行抱走,對方留下聯絡方式及印有「不可報警」的字條,其後以短訊勒索折合約500多萬元的虛擬貨幣贖金。
執法人員追查後,揭發該女子與另一同黨合謀,利用嬰兒車及行李箱運走男童並藏參於附近住所。至翌日(4日)清晨,人員攻入「參竇」救人並拘捕兩名女子,不排除有人因財困犯案,獲救男童無表面傷勢,惟需留院觀察。案中事主家人無繳付贖金,暫無證據顯示疑犯與男童家人相識,而兩疑犯事前並不認識,為何合作及選中該男童擄走則有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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