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回佣換生意 殯儀經紀還押候判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殯儀經紀,控告他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被告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和求情後判刑。
被告人翟國雄,43歲,殯儀公司銷售代理,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案情顯示,一名居於安老院的長者於2023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將數萬元交予兩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後事。二人其後發現,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於對方離世當日,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交由被告人公司跟進。其中一人遂到被告人公司了解事件。
官指將非法行為視行規
在接待該名到被告人公司查詢的教友時,被告提出如該教友願意委託其公司辦理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被告會提供3,000元作回佣。該名教友拒絕接受,並離開現場。暫委裁判官黎匡晉在裁決時表示,被告的意圖昭然若揭,將非法行為視為「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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