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車 前港腳梁倬軒停牌一年
【本報訊】本地足球隊愉園前副領隊、前港足球員梁倬軒,於今年3月涉嫌飲酒後,在中環駕駛私家車於切線時,撞到另一輛車。他被控不小心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下駕駛汽車共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被告承認兩罪,被判罰款5,000元,停牌一年,並需自費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承認兩罪 罰款5000
36歲被告梁倬軒,控罪書上報稱為商人。他曾出任愉園副領隊及行政主任。同意案情指,2024年3月13日,被告於荷李活道近嘉咸街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私家車切線時,與另一輛車相撞,兩車車身均有損毀。執法人員其後在現場為被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錄得每100毫升呼氣內含48微克酒精。
案情續指,執法人員再把被告帶到警署再作酒精呼氣測試,錄得每100毫升呼氣內含37微克酒精,超過體內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呼氣內含22微克酒精法定限度。被告被捕後保持緘默。案件編號:ESCC 122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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