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運輸署11‧18起收集車主電子聯絡方式

【本報訊】運輸署將由今年11月18日起,向登記車主、駕駛執照及各類牌照和許可證的持有人,收集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讓執法部門可以電子方式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準備明年實施電子交通執法。當局表示,執法部門正積極為新的電子交通執法系統、專屬網站及手機應用程式進行最後測試,並在推行前向公眾作出足夠的宣傳教育工作,預期今年第4季透過附屬法例,訂定開始推行電子交通執法的日期。
為明年電子交通執法準備
立法會上月19日三讀通過《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允許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要求登記車主、各類牌照、許可證及駕駛執照持有人,在向運輸署申領牌照或許可證時,提供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政府預計措施可節省約2.47億元。政府目標於明年內逐步推行告票電子化,以及分階段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的不同功能。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早前表示,實施新例初期,執法部門除了以電子方式發出告票外,亦會於現場打印告票副本,並固定在涉事車輛或當面交予掌管汽車的人士。部門又會郵寄實體繳款通知書,並推出專屬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讓登記車主和司機可隨時隨地登入,查閱告票及繳交罰款。他又稱,政府會採取措施防止利用電子告票作詐騙行為,強調電子告票內不會包含任何超連結,告票內容亦會包括具體資料,例如票控日期、時間及地點等,協助市民識辨真偽。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