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可愛女童遺街頭 失格父母禍社會

俗語說:做父母要考牌。沒有資格為人父母者硬要生兒育女,不僅遺害子女,更會遺害社會。一名長相可愛的兩歲女童,前晚被人發現獨自在旺角洗衣街兒童遊樂場徘徊,疑遭人遺棄,幸有熱心市民將女童帶往執法部門求助。其疑染有毒癮的生母涉「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反映香港「失格父母」的冰山一角。
消息指,女童生母聲稱染有毒癮,因此將女童交託友人照顧,但未能解釋為何女童會獨自流落街頭,執法部門仍在調查事件。至於女童生父則身在獄中,反映這個家庭支離破碎。女童經檢查後身體無恙,沒有受虐痕迹,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目前交由社署看管。社署則不忘強調,涉事家庭並非署方跟進個案,第一時間撇清關係。
看到女童一臉天真爛漫,臉頰圓圓十分可愛,竟然會遭人遺棄街頭,不得不嘆句心何太狠。事實上,本港不幸兒童不在少數,他們或生長在破碎家庭,或遭受虐待。社署設有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登記經轉介的虐兒或有危機個案資料,該署最新提交予立法會的數字顯示,2023年新登記的保護兒童個案達到1,457宗,創10年新高。必須指出,這些都是「有幸」被揭發的個案,更多不幸兒童根本不為社會所察覺,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單是近期,本港已發生多宗虐兒慘劇。例如有女嬰疑遭社區保母施虐致腦部重創,又有女童在家中浴缸溺水命危,疑被生母虐待。日前屯門發生的燒炭案,狠父疑「一鑊熟」,涉企圖謀殺妻子及3名女兒,簡直駭人聽聞。甚至執法人員也是其身不正,一名現遭停職的執法人員,其9個月大兒子5年前在油塘一單位內昏迷,送院後不治,直到近日,涉案執法人員被控虐兒罪提堂。
父母不負責任,對兒童身心影響將是一世。研究指出,向兒童施以毒手者,往往是家中最親近的人,香港最轟動的例子,莫如2018年發生的5歲女童臨臨受虐致死事件。對她施虐的便是親父和繼母,令人痛心疾首。退一步說,即使不涉肉體被虐,精神上的虐待,也會成為兒童的一生烙印,輕則在成長後人際關係疏離,重則淪為犯罪分子。實際上,童年曾受虐待的兒童,長大後對子女同樣施虐的個案多不勝數。由此可見,父母失格,遺害子女,遺害社會,絕無誇張。
高官和政客常常將保護兒童掛在嘴邊,甚麼虐兒一宗都嫌多,說得琅琅上口,但立法究責則一拖再拖。臨臨事件發生後,政府不得不正視知情不報的問題,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必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奈何有關草案至今未能立法,早前更有議員欲剔除監禁罰則,令條例阻嚇力大減。當局究竟是站在保護兒童的角度出發,還是站在保護專業人士的利益出發,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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