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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院開425日精神科藥 醫管局:做法不可接受

有病人在東區醫院獲處方逾一年精神科藥物,醫管局指將全面檢討配藥制度。 有病人在東區醫院獲處方逾一年精神科藥物,醫管局指將全面檢討配藥制度。
有病人在東區醫院獲處方逾一年精神科藥物,醫管局指將全面檢討配藥制度。
睇專科需輪14個月 病人或改覆診安排
有私家醫生日前於社交網站指,有病人在東區醫院獲處方425日精神科藥物,質疑做法不合理。院方解釋,醫生考慮病人有可能更改覆診安排,為確保病人在專科診症前有足夠藥物服用,因而處方較長時間的藥物,會跟進及檢討處方安排。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認為事件不可接受,將全面檢討配藥制度,包括檢視超過6個月長期病患者的相關措施。
該名私家醫生於社交網站發文指,該名83歲男病人患認知障礙、抑鬱症、焦慮症、血壓高、膽固醇等,需服用多種長期病及精神科藥物,一直由私家醫院的心臟科及老人科跟進。病人今年4月因發燒到東區醫院求診,入院9日後出院,獲處方一共425天藥物,並被轉介在14個月後到公院精神科診治。該醫生認為,就算處方大批藥物,不代表可以長期不覆診,醫生仍要定期「校藥」,處方合適藥物,加上部分藥物保質期僅半年,病人或會因而服用過期藥物,影響治療效果。他又質疑,當中一種控制癲癇發作的藥物氯硝西泮 (Clonazepam) 屬危險藥物,需在監測下服用,相關做法反映醫院行政問題。
據了解,病人曾稱無力負擔私家醫生治療,涉事醫生遂為其安排公院排期,得悉病人要隔逾400日才能赴精神科覆診,故作出大量批藥安排,以免病人因無力尋求私家醫生治療而自行斷藥。
東區醫院確認,該名病人過去由私家醫生跟進病情,於4月入院時曾向醫生表示,希望日後轉回公立醫院跟進,醫生遂按其要求安排專科門診診症日期;考慮到病人有可能更改覆診安排,醫生在病人出院時決定為其處方較長時間藥物,以確保在專科門診診症前有足夠藥物服用。
不過,院方亦表示,醫生一般應根據病人的治療需要,包括臨床情況及覆診安排,處方合適數量及時間的藥物,確保病人得到適切治療及全面照顧,認為今次安排並不理想,會跟進及檢討處方的安排。
檢視配藥制度 修訂指引
范亦指出,醫生一般有酌情權決定長期慢性病的開藥安排,但認為今次事件不可接受。早前醫管局已提出檢討門診配藥安排,由最長開16周的藥物減至4周,他表示,將連同今次慢性病配藥的安排一併檢討,全面檢視配藥制度,並引述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指,將檢視超過6個月長期病患者的相關措施。他強調,檢討並非一定要問責,而是制訂更多相關指引予醫生。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病人入院期間被發現有其他需要,獲轉介至其他專科並不罕見,估計今次因顧及病人精神科輪候長達14個月而有相關做法,雖然開藥量「令人驚訝」,但最終其實是反映公院專科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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