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案 8人分囚37至50月
示威對峙期間 向執法者掟燃彈
在2019年的反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最終有213人被捕。當中9人被控暴動罪,其中5人認罪,3人受審後被定罪,一人罪脫。8名罪成被告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接受判刑。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示威者人數遠超執法人員,對峙期間向執法人員投擲物品,考慮到暴動規模等人數,判8人入獄37至50個月。
8名被告罪成當中,陳力圖(25歲)、鄭子峰(27歲)及何頌賢(24歲)是經審訊後被定罪,其餘5人則認罪,他們是區啟泰(29歲)、陳俊宇(26歲)、陳建希(22歲)、陳國庭(22歲)及何家堯(29歲)。其中區啟泰案發時是消防處救護員。8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本案本來尚有被告鍾子杰(32歲),他受審後獲判無罪。
控方案情指,當日示威者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示威者曾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4名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受傷。執法人員其後展開圍捕行動,並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以及兩邊碧街設下封鎖區,截獲213人,包括涉案8名被告。
法官昨日判刑時指,示威者跟執法人員對峙,若執法人員不圍捕,示威者未必會散去。暴動導致公共設施破壞,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
法官又指,是次事件有213人被捕,分拆成17宗案件處理,本案是最後一宗開審的案件。考慮到今次暴動規模、人數等因素,決定以54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法官表示,雖然本案沒有不合理延誤,但因本案因疫情影響重新排期,故額外減刑;另因部分被告年紀、審訊時不爭議大部分案情等因素減刑,判陳力圖及鄭子峰入獄50個月,何頌賢入獄48個月,區啟泰及何家堯入獄40個月,陳俊宇及陳國庭入獄38個月,陳建希入獄37個月。
事件共213被告 22人候懲
據執法部門指,到目前為止,事件中213名被告當中,200人已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其中167名被告被判囚29至64個月,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22名被告正在等候判刑。案件編號:DCCC 4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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