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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方地盤意外殺2工 循公訴程序檢控

兩名工人在地下管道工地內疑吸入硫化氫中毒身亡。 兩名工人在地下管道工地內疑吸入硫化氫中毒身亡。
兩名工人在地下管道工地內疑吸入硫化氫中毒身亡。
修訂職安健例後首次 可罰千萬元囚2年
去年9月,西九龍柯士甸道西一個建築地盤的地下冷卻管道內發生致命工作意外,兩名男工人疑硫化氫中毒身亡。勞工處昨表示已完成調查,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引用法例向相關持責者提出共31項檢控,並另同時循公訴程序向承建商等持責者提出檢控,是修訂《職安健條例》以來首次。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向相關持責者提31項檢控
勞工處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已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第59AE章),向有關承建商、分判商、個別人士等相關持責者,提出共31項檢控。由於是次意外涉及極嚴重的職安健違法行為,決定首次根據去年修訂的《職安健條例》,向相關持責者提出部分檢控。
勞工處發言人說,處方絕不容忍違法行為,定必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職安健;而勞工處去年已在全港各區,進行了為期兩周針對建築地盤密閉空間工作的特別巡查行動;另已修訂《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並於今年5月31日刊憲。
勞工處指,根據職安健條例,相關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故藉此再次提醒承建商及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工作系統和工作環境,以保障建造業工人的工作安全;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疑地下管道硫化氫中毒亡
去年9月西九龍柯士甸道西一地盤下方發生奪命工業意外,兩名男工人疑在地下管道吸入硫化氫中毒死亡。兩名身亡的男工分別是郭伙記(61歲)及劉浩祥(63歲),其中郭育有一子一女,當時郭妻質疑死者在地下管道內工作,地面理應有管工等人員監察及支援;加上工地出入閘亦應有紀錄,無法接受丈夫開工仍「好哋哋」,惟已無法回家。
另一死者劉浩祥則育有兩子一女,當時其兒子亦直言對意外感到不解,指不明白為何兩名工人會被遺留在工地,但連其直屬上司都懵然不知,直至需待家屬通知尋人始揭發事件。
去年9月柯士甸道西一個建築地盤的地下冷卻管道內發生致命工作意外。去年9月柯士甸道西一個建築地盤的地下冷卻管道內發生致命工作意外。
去年9月柯士甸道西一個建築地盤的地下冷卻管道內發生致命工作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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