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19次家訪 房署主任判監7個月
【本報訊】駐東涌滿東邨的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在一年間連番虛報19個家訪紀錄,被廉政公署起訴她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涉案女被告否認所有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當中18項控罪罪名成立,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判官曾慶東判囚7個月,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曾官批評被告身為公務員卻無履行職責,行為違反誠信,而且毫無悔意。
官斥無悔意 准保等上訴
51歲女被告李碧琪,報稱房屋事務主任。19項控罪指她作為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於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間,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房屋署「外展房屋管理系統」紀錄,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稱被告已到東涌滿東邨滿康樓共19個單位,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及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房屋署。據同意案情指,被告於1996年加入房署,並於2018年起在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管理小組工作,但於2022年被調往其他小組工作。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派駐東涌滿東邨,職責包括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透過突擊巡查公屋單位、打擊濫用公屋資源。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紀錄顯示,她於涉案時段曾到滿康樓逾380個單位進行家訪,但滿康樓其中一個單位的獨居住戶在2021年9月14日去世,紀錄卻顯示被告曾於9月27日到該單位家訪。控方指,被告虛報她曾到滿東邨滿康樓19個單位進行家訪。案件編號:WKCC 35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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