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爆炸案 死者夫獲賠72萬
【本報訊】慈雲山一間車房於2015年發生釀成3死9傷的車房大爆炸意外,其中一名64歲女死者的遺產代理人,於2018年入稟高院向涉案的車房男技工、同樣在事件中喪生的車房東主胡漢偉之遺產代理索償。高院聆案官關雨龍昨頒下判詞,下令胡漢偉一方需向女死者伍靄霞一方賠償共約72萬元,訟費及利息有待進一步計算。
訟費利息有待計算
本案原告是伍靄霞的遺產代理人,即其丈夫伍乾元,被告是涉案的車房男技工黎駿豪、同樣在事件中喪生的車房東主胡漢偉之遺產代理曾穎詩。入稟狀指,因為3名被告的疏忽引致女子伍靄霞於2015年4月26日,在慈雲山的環鳳街永安樓遇上致命意外喪生,原告因此向兩名被告索償。黎於2021年3月已被裁定須就事件負責,賠償金額有待評定,本案則只涉及評定車房東主一方的賠償額。
聆案官在2023年11月開庭聽取雙方陳詞,昨日頒下判詞,計及喪禮費用,及喪事補償等,下令胡漢偉一方需向死者伍靄霞一方賠償共約72萬元。根據資料,該宗大爆炸的3名死者分別是的士司機陳錦波(61歲)、車房東主胡漢偉(47歲)及附近的玻璃鏡業女店主伍靄霞(65歲)。黎駿豪於2020年因該宗爆炸案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被判監8年。案件編號:HCPI 39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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