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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圖姦11歲女囚9.5年

周錦華再因企圖強姦罪入獄9年半。 周錦華再因企圖強姦罪入獄9年半。
周錦華再因企圖強姦罪入獄9年半。
性交驅鬼入獄11年 出冊再踩紅線
六旬漢因於2009年藉詞驅鬼而強姦19歲少女,經審訊後被判囚11年。但他於出獄一年半左右又重施故技,在2019年疑駕車載年僅11歲少女到流浮山荒地,再於車廂性侵她。他否認強姦罪受審,結果被裁定企圖強姦罪成,昨在高院被判囚9年半。高院法官黎婉姫引述報告指,事主有嚴重創傷後遺症,對事件記憶依然鮮明,猶如昨日發生。黎官形容本案「非常非常嚴重」,近乎強姦,考慮到兩人年齡相距約50年,過程中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故額外加刑。
現年66歲的被告周錦華,任職裝修工,曾有兩段婚姻,過往有強姦案底。他於2009年藉詞為患有學習障礙的19歲少女進行「性交驅鬼」法事,先後與她3次性交,之後更將她強姦。翌年被裁定3項非法性交及一項強姦罪成,重囚11年。當時法官嚴斥他利用少女的無知和迷信誘使她性交,之後更將她強姦,令她有創傷後遺症,故將他重判。
據昨日庭上透露,被告於2018年3月服刑完畢並出獄。至於本案,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21日強姦X,經審訊後陪審團以6比1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但一致裁定屬交替控罪的企圖強姦罪罪成。
創傷後遺 事主厭惡男性
法官判刑指,報告顯示,事主有嚴重創傷後遺症,對事件記憶依然鮮明,猶如昨日發生,事後厭惡男性,只能跟女性交往。法官以5年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到兩人年齡相距約50年,性侵過程中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被告有一定程度預謀,加上被告剛出獄,上一次刑罰不足以令他警惕,因此加刑至監禁9年半。
控方案情指,X案發時11歲,2019年10月20日,她透過朋友介紹下認識「華哥」。同月21日凌晨,兩人搭的士到一處,「華哥」再駕駛停泊在該處的一輛七人車,載X到雞伯嶺路鳳降村對開空地。「華哥」在車廂後座性侵X,包括在沒有使用避孕套下,將陰莖摩擦X私處。事後,「華哥」將500元交給X,着她不要告知他人。2021年7月12日被告被捕。X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就是「華哥」。案件編號:HCCC 16/2023
被告曾干犯強姦罪判囚。被告曾干犯強姦罪判囚。
被告曾干犯強姦罪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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