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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錢逾4億 6旬商人今提訊

【本報訊】廉政公署前日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透過香港一個銀行戶口清洗犯罪得益共逾4億元人民幣(折合約4.3億港元)。
或再被加控罪名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相關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再向被告加控罪名。
60歲被告陳金水,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俗稱「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控罪指他涉嫌於2020年2月至9月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一個本港銀行戶口內兩筆共逾4億元人民幣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款項。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參與非法勾當,於2013年至2020年期間協助另一名男子代為持有一間公司的股份,並於2020年2月至9月期間,以被告的本港銀行戶口收取出售有關股份所得的款項共逾4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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