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保護傘發功 上海仔兩度潛逃獲放生 視法律如無物 爪牙有樣學樣
【本報訊】本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無視法紀,兩度棄保潛逃,流竄多國逍遙法外,最後於2020年返港隨即被捕。惟「上海仔」即使一度被捕並先後3次向執法部門報到,但疑因保護傘發功,「傾掂數」後屢獲放生。「上海仔」的惡行令其一眾爪牙有樣學樣,如其頭馬「金融趙」便着草潛逃達34個月,視本港司法如無物。
在現行法例下,保釋分為警察保釋及法庭保釋兩種。警察保釋即執法部門需要更多時間搜證,故批准疑犯保釋外出,須於指定時間內報到,毋須先將他控以任何罪行和押上法庭,但一旦棄保,都只是會沒收保釋金,沒有其他後果,可謂甚無阻嚇力。法庭保釋即由法庭批出的保釋,違反保釋條件者,屬於藐視法庭,可被檢控,法庭有權發出拘捕令將之拘捕,重新考慮保釋。「上樑不正下樑歪」,視法律如無物的上海仔,正正是在警察保釋下棄保離境;而其頭馬「金融趙」更不惜違反法庭批出的保釋條件,棄保潛逃數年,直至近日方落網。
稱病無報到 揭柬埔寨風流快活
上海仔兩度棄保潛逃,他涉嫌在2007年至2012年間清洗逾億元懷疑黑錢,於2017年被警方拘捕,獲准以20萬元保釋,他原需在2018年4月到警署報到,但他無現身,只由律師代表向警方發信,聲稱在泰國中風,但被拍得在外地風流快活,身處柬埔寨一賭場「行得企得」。執法部門及後發現其提交的「醫生紙」並不正確,不接納無報到的理由,沒收其保證金並發通緝令。
另外,「上海仔」亦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於2016年由泰國返港時在機場被O記拘捕,惟案件延至2018年仍未檢控。他同年5月15日須就事件到警署續保,惟他並無出現,部門再次發出通緝令及充公其5萬元保證金。
涉傷人刑毀 律政司指證據不足
2020年底上海仔稱確診新冠肺炎潦倒返港,即涉兩項串謀傷人、一項串謀刑事毀壞及一項刑事誹謗罪等罪名被捕,惟執法部門無即時採取禁閉手段以防他再逃走,反而一再讓他續保,2021年10月20日因律政司指證據不足,上海仔終獲「放生」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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