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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眾集會僅71個 較5載前跌逾80%

【本報訊】過往香港被稱為「示威之都」,但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起連場社會衝突及受到疫情的影響下,公眾集會及遊行的數目大減。根據政府提交的數據顯示,過去5年的公眾集會及遊行共1,324個,而去年疫後復常,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集會只有71個,較2019年大幅減少逾80%,而遊行亦跌逾40%,有270個。
當局昨書面回應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提出的質詢,過去5年向執法部門通知提出公眾集會共584個,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有528個,當中2019年佔410個、2020年急跌至45個、2021年是零、2022年有兩個,而2023年則有71個,較2019年大幅減少82%。過去5年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個案合共56個,2022及2023年是零。
遊行數量少43%
在公眾遊行方面,過去5年向執法部門提出通知的合共837個,有796個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當中2019年有474個,2020年只有42個、2021和2022年分別有一個及9個,而2023年則回升至270個,但較2019年下跌43%,而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有41個。
當局強調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原因是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考慮,按個別個案的情況而定。至於公眾集會及遊行的性質,當局指不同團體舉辦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的例子主要包括各項節慶巡遊、慈善步行籌款、活動宣傳及表達意見等。執法部門沒有備存該些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所涉及的政府政策範疇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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