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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案 控方完成舉證 黎智英無到庭

黎智英的毋須答辯申請將於7月24日處理。 黎智英的毋須答辯申請將於7月24日處理。
黎智英的毋須答辯申請將於7月24日處理。
就3罪申毋須答辯 官押7˙24處理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黎智英沒有應訊,只派法律代表出席。控方正式完成舉證,法官押後案件至7月24日,處理黎智英一方就3罪毋須答辯的申請,並預留7月25日續聽取陳詞。
黎強調自願申請缺席
審訊昨踏入第90日。甫開庭,法官便指,上周五(7日)收到黎智英一方來信,指出因應聆訊的性質,申請缺席昨日的審訊,黎於信中強調該決定是出於自願。法官考慮到黎早前曾感到身體不適,是日聆訊亦相對不是那麼重要,加上黎有法律代表出席,故批准他缺席。控方稱,已處理好文件翻譯事宜並完成舉證,正式完結控方案情。
上周曾抖震 暫停審訊
翻查資料,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於本月3日曾指黎智英抱恙,身體出現顫抖,法官遂暫停審訊一日,至翌日恢復審訊。
接下來,黎智英一方將會作出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同屬被告的壹傳媒集團旗下3間公司,早前確認不會加入有關申請。法庭下令控辯雙方在指定日子呈交書面陳詞及回應。因應法庭日誌,法官現定於7月24日開庭聽取進一步口頭陳詞,並預留7月25日續訊。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上述被告中,李宇軒、陳梓華、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先後以從犯證人出庭頂證黎智英。前蘋果高層周達權則以特赦證人身份作證。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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