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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富戶政策寬鬆 須加強阻嚇性

本港濫用公屋問題嚴重,房署新一輪申報計劃上月31日截止申報後,已收到22.2萬公屋戶申報表,仍有約3萬公屋居民沒有交回申報表。當局表示相關住戶已跌入「雷達」,當局可能上門或致電,若無合理理由遲交表格,將會根據房屋條例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
政府去年通過優化「富戶政策」,若住戶入息超過限額5倍、資產超過限額100倍、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未交回申報表或選擇不申報,就須遷離公屋單位。前兩者已很寬鬆,例如4人住戶月入超過15.4萬元才屬超標,資產淨值亦要超過310萬元。政府統計處公布《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2023年第4季》,最新數字顯示該季就業人數約370萬,就業收入中位數僅為二萬元,富戶政策下有超過限額收入或資產者不少,這些富戶霸佔公屋資源,而真正有需要人士就苦等上樓,這既不公平合理,更是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
從去年9月至今,房屋署共接獲約1.2萬份涉嫌濫用公屋舉報,卻最終在調查後只有約190個案被收回單位,相對於嚴苛的公屋申請條件,政府的公屋富戶政策實在是太過寬鬆了。現時全港3人住戶,每月入息不得超過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24,740元)。而按現行富戶政策,公屋3人住戶的月入若高於74,221元,才須繳付雙倍公屋租金。
全城熱論的「何伯何太」,何太自稱在內地擁有物業,但同時住公屋,被質疑是「公屋富戶」。現實情況是,一邊是開着名貴跑車、擁有百萬千萬資產,或在內地擁有物業的公屋富戶;另一邊是賺着不到中位數收入的「劏房」年輕家庭,因為若他們努力工作,反而會失去申請公屋的資格。不合理的政策讓現行的公屋運行偏離了制度設計的初衷,真正有需要的反而得不到應有的照顧。
現時輪候冊上的一般申請尚有約12.8萬戶等候,平均輪候時間長達5.7年,非長者一人申請亦有9.2萬。加上全港目前約有22萬人居於劏房,甚至是「棺材房」,居住環境惡劣,更影響到住戶子女健康成長。富戶繼續霸佔公屋,真正有需要人士卻無法入住,肯定不符資源分配原則,也不符公平使用原則。公屋住戶按規定準時準確申報財政狀況,是保持公屋住戶資格的最基本要求;住戶若不遵守規定,最終根據房屋條例被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合法合情合理。
提高濫用公屋罰則
然而,現時濫用公屋的住戶只需交還公屋,隱瞞資產住戶一般只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即使被判監禁,刑期亦只有7天至兩個月不等,大部分均獲緩刑,即使犯法,大部分肇事租戶仍免受牢獄之苦。政府除了應持續檢視富戶政策外,亦應研究提高濫用公屋的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令不符合資格及濫用公屋的住戶知道守法的重要性,讓他們感受對社會造成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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