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財務狀況借財仔 警員續准保 7‧22再訊
【本報訊】執法人員於去年底在天水圍區以涉嫌欺詐拘捕一名24歲男警,指他於去年6月的兩周內向3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其個人財務狀況,案件涉及款項共105萬元。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警被控3項欺詐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申請再把案件押後至7月22日,以等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被告續准保釋,但表明下次將聽取答辯。
被告廖健良(24歲)在控罪書上並無填寫報稱職業,據悉為一名警員,現已被停職。廖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6月14日與23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分別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向該3間公司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該3公司職員作出作為或一系列作為,即批准上述貸款申請及分別批出40萬元、25萬元及40萬元的貸款予廖,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該3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擬聘律師 官指最後一次押後
案件至今已經過多次押後,上次提訊時,因被告需了解當值律師會否代表他,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後至昨天再訊。被告的代表律師昨表示,據被告了解,當值律師並不會代表被告,他決定聘用私人律師作代表,故要求再將案件押後。裁判官最終批准申請,但表明是次為最後一次押後,下次提訊時被告須答辯。案件編號:ESCC 294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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