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公屋戶 隨時被收樓
未申報資產逐個揪 最後通牒促釋理由
政府去年起嚴厲打擊濫用公屋,並分兩次要求獲邀的公屋戶申報資產,不過,新一輪計劃上月31日截止申報後,房屋署收到22.2萬公屋戶申報表,仍有約3萬公屋居民沒交回申報表。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遲交申報表的公屋戶「已落入我們的雷達中」,房署下星期會再發函,促欠交申報者於限期內交回,並需附上遲交申報的書面解釋。若公屋戶仍不提交,便會考慮終止租約及收回公屋單位。議員關注有公屋居民或刻意迴避交表,不排除有人企圖「博一博」,促署方跟進及懲處時做好區分工作。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則指,現時對濫用公屋行為的懲處力度不足,建議房委會增加禁止有關人士5年內申請公屋及此後輪候期須延長等禁令。
房屋署於4月2日向居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相關居民有25萬戶。申報期至5月31日結束,當局在限期臨近前回收大量申報表,截至本月5日,共收到22.2萬申報表。而自第二輪申報工作展開後,同時有1,200戶向房屋署交回單位,比首輪只有330戶升近3倍。
將徹查 派員上門探望
被問到尚有3萬公屋戶沒提交申報表,羅淑佩表示,該署會從多方面跟進,下星期發函要求欠交申報的人提交表格及解釋,若仍不提交,房署會考慮終止租約以及收回公屋單位。同時,房署亦會展開徹查:「開始可能上門探望,可能致電你,電郵、WhatsApp、短訊給你,或會留意你的出入情況。」若公屋戶仍然無反應,房署便要了解租戶是否「出了境,從沒有回來」,以確定租戶是真的拒絕或忽略申報,或根本沒有居住需要。
羅強調:「公屋單位不是你(租戶)的資產,是我們社會很矜貴的公共資源。」她說,興建公屋要數年時間,但收回單位幾個月後就可以重新分配予其他人,因此,雖然打擊濫用要做很多工作,相當辛苦,但房署會繼續推行。
倡加大懲處增強阻嚇
房屋署回覆本報查詢時又稱,已開始透過與土地註冊處建立的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分批為納入2024年4月「富戶政策」申報周期的約25萬家庭進行資料比較及核對。該署會按序審核租戶填交的申報表,詳細覆核每宗住戶擁有物業/土地的資料並作出跟進,包括採取租約管制行動及跟進檢控事宜等。
議員梁文廣指申報過程繁複,要向僱主、銀行、保險等多方面辦理文件,不排除有部分居民遇阻,或有「迫不得已」。但部分人卻是惡意不交表,企圖「博一博」,望能隱瞞資產。談到濫用公屋的懲處,他認為現時懲罰已經足夠,因為不報、虛報者會被收回公屋,已是最大懲罰。
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黃碧如談到現時對濫用公屋的懲罰不足,違規租戶只需交還公屋,甚至隱瞞資產的人亦只是判罰款等,建議當局增加懲處,如有關人士在5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未來再輪候公屋亦要延長期限,甚至在檢控之外,加入較為嚴重的交替刑事控罪。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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