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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醫戴震蛋港鐵非禮 上訴被拒即坐監

高院駁回李永熙醫生(左)的上訴,他須就非禮罪即時服刑。 高院駁回李永熙醫生(左)的上訴,他須就非禮罪即時服刑。
高院駁回李永熙醫生(左)的上訴,他須就非禮罪即時服刑。
聲稱治不舉 露械貼近少女
曾於公立醫院任職的男醫生,於2022年4月把震蛋放置在自己陰莖附近,在港鐵車廂把陰莖貼近少女臀部,然後啟動震蛋,因此被控非禮受審。該醫生辯稱自己不舉,把震蛋戴到陰莖是為了醫治不舉,結果被裁定罪成,被判入獄14日。他不服定罪提上訴並獲准保釋,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昨經開庭後,即時駁回上訴,該醫生須即時服刑。
29歲上訴人李永熙,被控於2022年4月15日,在一列深水埗站前往太子站的港鐵列車上非禮女子X。X於案發時18歲,她在審訊時指,當日她在車廂感到左臀中間位置震動,維持10多秒,她回頭就望見上訴人。之後她感到上訴人再貼近她,震動持續約3秒。拘捕上訴人的執法人員指,當時上訴人穿着的風褸拉鏈底部濕了,有一攤漬。上訴人亦沒有穿內褲,也沒拉褲鏈,直接露出陰莖。上訴人自辯時呈交醫生證明,稱戴上震蛋是為了醫治不舉。
原審裁判官指,沒基礎指當日在場的執法人員知上訴人不舉,並因此恥笑他。上訴人如此接近事主屬不必要,裁定觸碰事主是上訴人故意而為並帶猥褻意圖,因此判上訴人罪成。由於上訴人不止一次非禮女事主,認為罰款或緩刑不足以反映刑責,即時監禁是合適選項,判處上訴人入獄14日,但是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並排期於昨日開庭處理。
官:證據充足無疑點
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上訴人在自願下作招認,該招認中上訴人稱「我因為工作壓力大,所以先放個震盪器喺自己下體,同埋頂個女仔屁股攞快感」,以及執法人員與女事主的供詞有矛盾。不過法官認為,上訴人作為醫生,應明白簽署口供的重要性,案中證據相當充分,執法人員與女事主供詞沒有關鍵矛盾,認為事件並非意外。綜觀所有理據,法官認為控方已舉證至無合理疑點,因此駁回上訴,上訴人須即時服刑。案件編號:HCMA 2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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