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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優先租用屋邨議辦 政府稱因有KPI 議員不滿

房委會轄下約有350個可作議辦的單位,當中約320個已出租。 房委會轄下約有350個可作議辦的單位,當中約320個已出租。
房委會轄下約有350個可作議辦的單位,當中約320個已出租。
【本報訊】房委會會將部分非住宅物業提供給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租用作為辦事處,有議員昨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指新一屆區議會上任後,很多立法會議員租用房委會的辦公室被收回再派給區議員使用,質疑應由當區民選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優先。當局指區議員需要滿足在上任後3個月內開設最少一個議員辦事處的KPI(關鍵績效指標),因此會有優先權,遭議員斥「直選嘅立法會議員冇KPI?」、「你講咩啊依家」。
針對區議員辦事處方面,房委會共收到約230份申請表,因部分的申請表格申請相同的議員辦事處,故需以抽籤決定,最終約有210個議員辦事處成功編配給議員租用。現時在房委會轄下約350個議員辦事處中,合共約320個辦事處已出租供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使用,就該35個尚未租出的議員辦事處,房委會已於2024年3月21日起安排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接受所有議員申請租用。
議員田北辰指自己作為新界西北直選立法會議員,2023年12月前有7個公共屋邨辦事處,但到2024年1月只有兩個,而原本辦事處給了區議員。他指房委會物業派選次序依次為民選區議員、非當區民選議員、間選、委任、當然區議員、直選立法會議員、其他立法會議員,但他認為當區民選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工作最為繁忙,建議優次應該讓他們優先。
「直選嘅立法會議員冇KPI?」
房屋署副署長楊耀輝指有關優先次序安排已經平衡各因素,而在區議會完善安排後,區議員需要在上任後3個月內開設最少一個議員辦事處,因此會有優先權,但優先權只有一次,田聽罷斥「直選嘅立法會議員冇KPI?」、「你講咩啊依家」,楊遂指立法會議員可以選擇辦事處的位置較區議員大很多。
但田斥「(當局)唔好咁離地」,指公屋辦事處租金只需5,000元,但街舖高達3萬至4萬元,質疑如要議員負擔如此高昂租金,「有幾多人有資格做直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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