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 條文含糊恐釀漏洞
自稱名銜專家學家大不同 待釐清規管
立法會正在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議員昨日逐條審議條文時,對於草案中部分字眼大表擔憂,如條文提及「自稱以」專業人員身份執業的人士,不少議員認為太過含糊,擔心成為法例後,相關人士或有鑽漏洞的空間。也有議員關注僅個別專業人士受規管,若他們所屬機構或學會的指引與法例違背,會否令員工出現兩難局面。勞工及福利局回應指會再研究條文。前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就表示,業界非常支持草案,期望今年內可獲通過,並於2026年實行。
議員昨日詳細研究條例內的字眼,如條例內「指明專業人士」,規定專業人員工作過程中察覺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存在相關風險,要盡快作出舉報,但專業人員的界定卻可能存在漏洞。例如條例中,「指明專業人士」包括5類「自稱以」醫療人員身份執業等人士,如「自稱」聽力學家、臨床心理學家、營養師等。醫務衞生局表示,因為部分行業於香港未有註冊制度及法例規管,故草案希望以「自稱」的名銜,規管所有提供相關服務的人士。
議員倡列「大致相同服務」堵漏
議員黎棟國擔心條例若規管「自稱教育心理學家」,但有人自稱教育心理「專」家則不受規管,反映條例存在漏洞。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亦指,網上有不少「學家」、「專家」,促當局有必要釐清。他又建議在草案加上「提供大致相同服務的人士」,以堵漏洞。勞福局就回應指,會再討論如何釐清受規管人士。
另有議員關注僅個別專業人士受規管,若他們所屬機構或學會的指引與法例違背,會否令員工出現兩難局面。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黃國進表示,法例通過後會在過渡期內為機構介紹相關要求,若部分機構指引或制度有機會令專業人士未能履行法例要求,會要求有關機構作出修改。至於個別專業人士若因機構指引而違反條例是否需要負責,勞福局就表示法例會凌駕機構守則,提醒機構及學會可於18個月過渡期內調整內部守則。
業界促盡快通過草案制訂指南
有兒童工作者就期望今年通過條例,以便條例可於2026年正式執行。他指疫情期間不少虐兒個案被「隱藏」,疫情過後問題開始浮現。他認為草案可有效保護兒童並預防虐兒,亦為「強制舉報者」制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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