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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涉理大「圍魏救趙」暴動 3人脫罪

案發當日,油麻地一帶有多名示威者聚集。 案發當日,油麻地一帶有多名示威者聚集。
案發當日,油麻地一帶有多名示威者聚集。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演變成暴力衝擊,213人被捕及起訴。當中23人同被控暴動罪,其中12人於開審前認罪,其餘11人則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區院暫委法官黃雅茵昨裁定其中3人罪名不成立,其餘8人則罪名成立。法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7月19日聽取罪成被告的求情。
本案共有23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7至28歲。其中12人開審前認罪,餘下11名被告,包括林樂進、林迪倫、劉思琪、梁健朗、譚啟沖、謝承峯、王俊元、蘇定楠、馮文杰、張健森及張敖妍則否認控罪受審。眾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法官今裁定王俊元、張健森及張敖妍均罪名不成立,其餘8名被告則罪成。
官接納到現場採訪證供
法官指,接納脫罪的3名被告的證供,指他們當日在現場分別是作為媒體的特約記者採訪,或因在該處附近工作,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下證明針對以上被告人的所有控罪元素,故裁定3人脫罪。至於餘下8人,法官拒絕接納他們的辯解,認為他們透過身處暴動現場,鼓勵其他暴動人士的方式參與暴動,故裁定該8人罪成。案件編號:DCCC 800/2020,DCCC 57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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