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明刊憲
【本報訊】政府於2月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將落實「能者多付」原則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生效期由2024/25年度第4季、即明年1至3月季度開始。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例修訂的文件,預告明日會刊登憲報,政府預計約1.9%、即大約4.2萬個住宅物業單位須按邊際稅率繳納累進差餉,落實有關建議後,政府收入會由早前預測每年增加約8.4億元,調整為8.2億元。
政府文件建議,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差餉將一如現時按差餉租值5%徵收;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的住宅物業,首55萬元差餉租值同樣按5%徵收差餉,其後25萬元差餉租值將按8%徵收,超出80萬元的差餉租值的部分,將按12%徵收。
約4.2萬單位受影響
當局已就擬議制度的詳情和實施時間表提交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並獲委員普遍支持。局方又稱,預計約1.9%、即大約4.2萬個住宅物業單位須按邊際稅率繳納累進差餉,認為建議只會令小部分住宅物業差餉繳納人須繳交較多實額差餉,因此對整體住宅物業市場的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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