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前情人7歲女 菲籍工程師囚6年
官斥卑鄙下流無恥沒悔意
報稱任職電子工程師的菲律賓籍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2021年之間,在東涌一單位內,趁四下無人,3度非禮一名當時年僅7至11歲的女童,包括摸她胸及指插陰道。該菲漢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高院法官陳慶偉斥責被告卑鄙下流,而且毫無廉恥及悔意。
51歲菲律賓籍被告Tiquia Joel M.,報稱任職電子工程師,月入4.5萬元,過往曾有非禮案底,涉及在巴士上非禮女乘客。他被控於2017年4月、2018年5月及2021年10月,在東涌一單位非禮X,X當時分別為7歲、8歲及11歲。
包括摸胸指插陰道
據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指,他只就案中部分說法表示後悔,法官認為被告沒有真正悔意。事主的報告則顯示,她仍感到無助及驚恐,且常難以入眠並出現焦慮症狀。法官指,不難想像事主在涉案4年間所承受的痛楚,直斥被告卑鄙下流,認為必須嚴懲。法官最終以9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6年。
據同意案情指,X在2010年出生,其母親之後跟丈夫分開。2016年,被告跟X的母親開始約會,被告搬進涉案單位。2018年中,兩人爭執,雖然被告搬走,但仍間中前往單位。2017年4月,被告在主人房床上,隔衫觸碰X胸部,像按摩一樣,過程歷時約14分鐘,期間沒有說話。
案情續指,2018年5月,被告在主人房床上,脫去X及他自己的全部衣服。被告指示X轉身,被告接着從後在X私處揉搓陰莖。X看不見被告陰莖,但感覺到皮膚觸感。過程歷時約90分鐘。2021年10月,被告進入X房間,當時X着睡衣。被告入房關燈,坐在床沿碰X胸部,起初隔衣服,後來被告伸手入內摸X的私處,再伸一隻手指入X的陰道,X感痛楚及不舒服,遂推被告走。被告最終在2021年10月被捕。案件編號:HCCC 29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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