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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司機撞斃洋漢 申刑期覆核駁回

被告姚志明 被告姚志明
被告姚志明
【本報訊】 一輛消防車於2020年在西貢公路近白沙灣路段,撞斃一名正在踩單車的六旬外籍男子。肇事消防車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他不認罪受審,結果獲裁危駕致死罪脫,但不小心駕駛罪成。他於本月13日被判監4星期、停牌12個月,及須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辯方隨即就刑期申覆核,相關申請昨在觀塘法院處理。裁判官聽罷陳詞後,認為短期監禁是合適刑罰,遂拒絕覆核申請並維持原判。54歲被告姚志明,被控於2020年12月6日在西貢公路近白沙灣教堂公廁,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消防車,引致RESTREPO Benjamin死亡。案件編號:KTCC 9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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