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劫錶行案 2匪將出庭指證主腦
【本報訊】 2019年12月銅鑼灣一間錶行遭劫匪扑爆櫥窗,12隻總值逾76萬元的名錶被劫去,其中兩名劫匪於早前承認搶劫罪,各被判囚8年。被指為劫案「主腦」的男子其後被捕,並承認處理贓物罪,但否認搶劫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
被告否認搶劫罪
29歲被告李嘉文,否認搶劫罪受審。案件由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聯同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主審。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2月22日傍晚6時許,有賊人打破銅鑼灣廣場一間錶行的櫥窗,劫去12隻二手名錶,總值逾76萬元。過程中,有劫匪曾用槍指嚇錶行保安。其中兩名劫匪李富超及李健良,在2020年1月被捕。兩人及後均認罪,被判監禁8年。兩人將會出庭指證李嘉文。
控方指,被告是劫案主腦,根據李富超指,被告於事前叫他由內地來港「工作」。之後,被告把搶劫目標告知他,並叫他買錘仔。劫案後,他將手錶交予被告,獲發5,000元報酬。案件編號:HCCC 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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