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拆單位主力牆 屋宇署提6檢控
【本報訊】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去年被揭一名業主及設計師擅自拆除其單位部分主力牆,屋宇署表示已完成該案調查,將按照《建築物條例》向涉事業主、設計師、工程承建商提出合共6項檢控。觀塘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聆訊將於明年2月進行。按照法例,最高可罰款百萬元及監禁3年。
3房改大套房 罪成可判監
署方重申,除豁免審批工程外,凡未經署方事先批准,或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而進行的樓宇改動及加建,均屬僭建物;展開或進行有關建築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兩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事發於去年5月,有業主將單位布局於網上分享,網民查看圖則時發現涉事單位懷疑主力牆遭鑿穿,將原本3房一廳布置變成一間大套房設計,不過負責公司就指未有收到有關改動的裝修申請,隨後聯同署方人員到涉事單位檢查,引起社會熱議。署方其後勒令業主於30日內完成修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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