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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騙案證人:詹培忠發債券 操控董事會

詹培忠 詹培忠
詹培忠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2021年被廉政公署檢控,指他們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涉嫌隱瞞與內地商人作秘密「買殼」協議,另有一名無業女子亦懷疑涉案。3人分別否認串謀欺詐及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等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據內地商人的前員工接受盤問時指,該商人收購涉案公司的可換股債券後,便掌管了該公司的股權,詹氏父子則仍操控公司董事會。
3名被告依次為詹培忠(77歲,董事)、詹劍崙(52歲,商人)及王蓓麗(女,65歲,無業)。本案原本尚有一名內地男被告馬鐘鴻(48歲,商人),但他之前缺席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在涉案時期,詹培忠是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亞洲資源)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內地商人掌管股權
馬鐘鴻的前員工X,獲控方給予免起訴書,於屏風下接受辯方律師盤問。X指雖然詹劍崙曾向X的老闆提出「殼價」為出售亞洲資源的七成股權,但X不知道老闆實際上的總付款額及獲得的股權比例。辯方指2013年7月,詹培忠與另一名股東把逾三成的亞洲資源股權沽出,由X的老闆安排之人頭吸納便等同易手股權。X則不同意並指,即使老闆擁三成股權,董事會亦有辦法抗衡他,故在交接期間,詹劍崙仍負責操控董事會。
X又指詹培忠雖非董事會成員,但他在一飯局中亦曾稱已履行發可換股債券的責任,故認為他亦有份操控董事會。
詹氏父子兩人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其董事會、其股東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王蓓麗則被控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間,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發行,本金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案件編號:DCCC 4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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