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備忘批營復康巴 無法律約束驚訝
靠開會監督逾40載 稱服務特殊難覓替代
上月發表的《審計報告》指出,本港復康巴士服務監管不足,如採購車輛花費近1.4億元,惟即使欠缺相關資料運輸署亦照批。立法會帳委會昨日討論審計報告有關提供和監察復康巴士服務的內容,有議員質疑當局只與營運商簽署諒解備忘錄,並無法律約束力的文件,難以監督營運商;又有議員提出分拆原有營運商服務,引入多一間營運商。當局解釋指,暫不需再引進及分拆多一個服務單位,否則可能減少營運商車輛調配的靈活性。
近2億公帑投放 受惠者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由1980年起,透過資助形式委託一間營運商提供復康巴士服務,到2019年再引入另一間營運商負責穿梭巴士服務,原有的營運商則專注固定路線及電話預約服務。政府在2024/25年度投放1.8億元預算開支在復康巴士,較10年前的7,400萬元,增加約1.4倍。目前全港有226輛復康巴士,亦較10年前的147輛增加約54%。目前兩間營運商提供126條固定路線、13條穿梭巴士路線,及電話預約服務。
議員簡慧敏指,原有的營運商服務逾40年,為何只與當局簽署諒解備忘錄,而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如何去監督這間營運商。勞工及福利局康復專員王秀慧回應指,復康巴士服務較特殊,市場上不是太多營運商可以做到,加上運輸署每季都與營運商開會,營運商亦要提交報告。當局與這間營運商合作多年,都是以此形式,服務大致可以接受,認為未必一定要有法律形式或約束力文件。
路線未能配合 拒搭次數增
而審計報告指復康巴士近5年需求增近三成,惟拒絕用車次數急增一倍,平均有9至42架次處於備用狀態。孫玉菡回應指,運輸署已要求營運商在今年第3季內,完成檢討現有固定路線服務及其他措施提升效率,盡快安排輪候人士使用相關服務,並為電話預約服務設置最高陪同人數,及檢視個別客量較偏低的聯載服務路線,具體落實詳情將因應持份者意見而制訂。
另一議員龍漢標就提出,為何不把原有營運商的服務再分拆,引入多一間營運商。王秀慧回應稱,現時復康巴士服務有3類,當局已經把當中的穿梭巴士服務,抽出來給予另一間營運商經營,暫時看不到有需要再引進及分拆多一個服務單位,否則可能減少營運商車輛調配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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