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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涉性交15歲女 2人加控妨司法罪

被告警員吳星熠早前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警員吳星熠早前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警員吳星熠早前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提出支付10萬蚊 換女事主不作證人
3名男警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因而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3人現時均正停職。其中一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16個月,另外兩人則表示擬不認罪,並已排期開審。不過控方早前披露,有被告候審時疑曾接觸涉案少女,提出給予10萬元,換取她不出庭作證,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法庭其後擱置兩人的審期,等候相關調查進展。案件昨於區院再訊。控方指已加控兩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並申請將本案押後至6月13日再訊,以等候該妨礙司法公正案轉介至區院。法官最終批准控方申請,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今出庭應訊的兩名被告是26歲吳星熠及27歲姚燕武,兩人均報稱是公務員。控方早前指,姚燕武涉嫌曾接觸事主X,提出支付10萬元,換取X不在吳星熠的審訊中作證。而兩名被告曾就事件交談。法官其後撤銷兩人的擔保並將他們收押。
疑候審時接觸女事主
控方昨指現時已加控兩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該案正等候轉介往區院,故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4星期,屆時將聯同妨礙司法公正案一同處理。辯方其後為兩名被告申請保釋,法官最終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並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吳星熠被控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日,在香港與或向15歲的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在香港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吳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原定於2月20日開審。姚燕武則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煽惑女童X,與她或向她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姚另被控於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的某3天,在荃灣大河道翠園賓館,分別兩度向X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即兩次口交,以及一次非法性交。他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原定於4月23日開審。案件編號:DCCC 917、918/2022
另一被告警員姚燕武同樣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另一被告警員姚燕武同樣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另一被告警員姚燕武同樣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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