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藏炸藥原料武器 小號手囚4年半
【本報訊】一名小交響樂團男小號手涉嫌在紅磡鶴園東街租用一迷你倉內,儲存約10公斤可用作製造炸藥的硝酸鹽、硫磺及一批攻擊性武器等。他早前承認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4年半。
官批悔意流於表面
法官形容涉案迷你倉如同迷你軍火庫,批評被告悔意流於表面。法官特別提到,執法人員在現場搜獲防毒面具、手套、鐵釘等物品,但控方案情撮要中卻沒提及,做法大大減輕被告刑責,明言會將判案書抄送予律政司司長。
現年33歲被告文曦,是一名小交響樂團小號手。他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鶴園東街4號的「e多迷你倉」內,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管有3把刀、兩把斧頭、一支棒球棍,兩支木棍及一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案件編號:DCCC 9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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