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批社工註冊局 行徑偏離條例精神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陸續在部門及法定機構的操作上一一落實,勞工及福利局早在近兩年前,已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不過,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卻涉懶理有關規定,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昨日發文點名批評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斥該局行徑和決定嚴重偏離相關註冊條例的精神,置社會整體利益於不顧,損害了社工的專業和公信力,孫強調有必要完善社工註冊局的管治。
未設機制 禁違國安人士註冊
孫玉菡昨在社交專頁列舉「尤其令人擔心」的5項事件,包括斥註冊局至今仍未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成為註冊社工;註冊局懶理有委員強烈反對,仍然以多數票批准曾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申請社工註冊或續期申請,並以多數票通過委任一名正在由法庭處理其暴動罪控罪的社工,加入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
孫指出,註冊局2022年1月要求政府刊憲公布其修訂的《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然而,社會上有部分人士表達強烈關注,認為有些修訂部分疑似提倡違規行為。雖然註冊局最終在政府及委任成員多番質詢下擱置修訂,但行徑仍令人擔心。
最後,他又提到註冊局以多數票決定,從2023年底起停止實施「註冊社會工作者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致使註冊局推動社工專業持續專業發展的工作停滯不前等。
孫認為,上述事件凸顯當局有必要去完善註冊局的管治,從而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眾利益,以盡快讓社工專業重回正軌,並促進社工專業的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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