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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父子串騙案 控方:明顯受指示賣股

詹培忠 詹培忠
詹培忠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2021年被廉政公署檢控,指他們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涉嫌隱瞞秘密「買殼」協議,另有一名無業女子亦懷疑涉案。3人分別否認串謀欺詐及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等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據承認事實指,新股承配人獲存入股份後,便於短時間內以相同價格沽出。控方開案陳詞就指,他們的沽售明顯是有人指示,並且有協調行動。
3名被告為詹培忠(77歲,董事)、詹劍崙(52歲,商人)及王蓓麗(女,65歲,無業)。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亞洲資源)、其董事會、其股東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王蓓麗被控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間,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發行,本金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詹氏父子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拒,審訊繼續進行。
短時間內同價沽售
控方昨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當中提及,根據多名亞洲資源新股承配人的證券公司開戶文件及月結單,顯示2013年7月23日,有亞洲資源股票存到他們的戶口,股數多由100萬股至600萬股不等,他們在同日或翌日便將全部股票沽出,沽出價格是每股0.71元。
據早前控方開案陳詞就指,亞洲資源在7月22日或之前的成交本身不多,而承配人在7月22日或23日把相當於發行股本約11%的股票全數沽出,成交價均為每股0.71港元。承配人的沽售明顯地是有人指示,並且有協調行動。控方又指,涉案「賣殼」交易涉款約兩億元,並透過發行亞洲資源新股,讓買家獲得超過七成股權。控方指詹氏父子隱瞞「賣殼」利益。案件編號:DCCC 4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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