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達權:黎主持飯盒會會議 藉此下達編採指示
周不同意主要議題圍繞生意發展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壹傳媒高層周達權續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頂證黎智英,並首日接受辯方盤問。周達權指不同意「飯盒會」討論圍繞生意業務發展,也不同意「飯盒會」並非讓黎智英下達編採指示的場合。辯方昨午完成對周的盤問,控方今日會進行覆問。
審訊昨踏入第73日。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盤問周達權。辯方首先向周指出,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是由信託持有,並非黎智英;而周是該信託的保護人。周回答說不清楚,但強調黎智英會付錢買酒店,亦會就營運方式給予指示。另外,辯方展示通訊軟件「Slack」一個名為「港蘋紙廣告」的群組,群組成員包括黎智英、周達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等。周達權確認,「飯盒會」前,出席者會在上述群組內講有甚麼事宜想討論,黎可能會先行回覆,亦可能說「到時再討論」,會議後會有摘要。若黎無法出席,張劍虹會代為主持。
辯方指,2019年12月6日「飯盒會」上與會者曾討論實體報紙銷售困難,談及如何解決問題,有人提出「撐小店」計劃,讓小店在《蘋果日報》登廣告。周達權確認曾出席該會議,但無法記得有關「撐小店」計劃的討論。辯方續指出,針對所有周達權有份出席的「飯盒會」,與會者主要討論的議題,圍繞生意業務發展;「飯盒會」並非讓黎智英下達編採指示。周達權不同意。
辯方提及,2014年12月黎智英辭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至2018年黎重新加入壹傳媒董事會。周達權同意,就經營實體報紙業務而言,主要收入來源是廣告,他亦同意,2019至2020年間,壹傳媒廣告收入下滑。辯方指出,這跟有前特首在社交平台點名指摘(name and shame)《蘋果日報》廣告客戶行動有部分關係,周達權說有聽過前特首的行動,但指無法確認說法。另外,周同意在相若時間及相若時段,《蘋果》開始付費網上訂閱模式;亦同意若果隨報附送刊物,將會對當日報紙銷量有幫助。
辯方料申傳召張劍虹盤問
辯方昨午完成對周的盤問,控方今日會展開覆問,料辯方會正式向法庭申請,重新傳召張劍虹作盤問。
涉案的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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