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案 梁鳳儀2.35億資產遭凍結
【本報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2020年入稟高院,控告上市公司勤+緣媒體服務有限公司(現稱星美文化旅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梁鳳儀及其丈夫黃宜弘等人,指他們在擔任公司管理層期間,涉嫌利用不正常交易,從上市公司挪用逾7,000萬元到私人戶口之內。證監會要求法庭頒令要他們賠償公司損失,並禁止他們出任公司董事。證監會早前亦申請臨時禁制令,凍結梁鳳儀總值達2.35億元資產。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詞,批准證監會申請。
案中被告人包括梁鳳儀、黃宜弘、涉案時名為勤+緣媒體服務有限公司的星美文化旅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曾於該公司出任執行董事的蔣開方。就這宗民事訴訟,梁鳳儀及黃宜弘曾發表聲明,稱完全不同意相關指控,黃宜弘於2021年6月離世。
據高院暫委法官黃若鋒所頒下的判詞指,2023年9月19日,證監會針對梁鳳儀申請資產凍結令。另外,2024年1月29日,梁鳳儀申請延期聆訊,理由包括需盤問與案有關的女子招慧覆。
就着梁鳳儀的申請,法官指,證監會所依賴的許多因素,要不並無爭議,要不以客觀證據為基礎,並不取決於招的誠信。綜觀所有因素,法庭拒絕上述延後申請。
官准月批15萬作開支
至於證監會的申請,法庭認為,證監會在本案中具充分可爭辯理據,而且有資產耗盡的實際風險,因此批准證監會申請,凍結梁鳳儀總值達2.35億元資產,但就批准每月15萬元予她作為日常生活開支;及每月不超過25萬元,作為法律諮詢費用。案件編號:HCMP 19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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