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管會主席不能罷免 「講唔通」爆口水戰
考試委員會法定人數匪夷所思 議員質疑
本港牙醫嚴重短缺,政府修例冀增加相關人手。立法會審議《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多名議員關注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罷免和委任安排,有議員質疑「委員會可以解散,主席唔可以罷免」,認為做法「講唔通」,另有議員認為牙管會就考試委員會定法定人數的數目「匪夷所思」。政府回應重申,如果出現特別情況,行政長官可宣布出缺安排,認為目前安排恰當。
對於政府指不會考慮改變牙管會主席委任安排,議員管浩鳴指過去香港出現一些比較亂的時間,部分委員會「搞到七國咁亂」,關注當局如何平衡專業自主和行政主導,促當局交代由行政長官委任有咩唔好。當局回應指如果出現特別情況,行政長官可宣布出缺安排,目前由委員會推選牙管會主席可滿足要求。
指委會解散屬另一安排
有議員在早前呼籲政府就牙管會主席設罷免安排,惟當局表明無意更改主席罷免機制,議員陳凱欣促當局交代不設罷免的原因,指當局有部分委員會在不少於18名委員支持下即可解散,質疑「委員會可以解散,主席唔可以罷免」,認為「講唔通」。當局指在其他委員會同樣不設罷免的機制,又解釋牙管會轄下委員會解散屬另一安排。
草案亦提及牙管會在考試委員會的會議上,4名委員(包括該委員會的主席),即可構成會議法定人數,議員鄧飛指該委員會共有12名委員,而考試評核局開會法定人數需要過半,問到考試委員會三分之一人,即可滿足法定人數的原因。牙醫管理委員會秘書周群英指三分之一人達法定人數為過去一直採用的安排。對此,鄧飛批評牙管會就考試委員會定法定人數的數目「匪夷所思」,認為考評局重要性,並不下於牙管會。
對於持續專業發展委員會的會議,同樣規定只要有4名委員(包括該委員會的主席)出席即可滿足法定人數,議員梁子穎指持續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共有7人,法定人數為4人,而考試委員會同樣要求4名委員,要求政府檢視所有委員會整體法定人數安排。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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