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梓華稱為博可離港 認與黎撇清屬說謊
指黎智英曾謂宣揚港獨或一國兩制需百花齊放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承認在決定轉做控方證人前,曾抱僥倖心態,以為Mark Simon可助他離港,故講假話以求跟黎智英等人撇清關係。
審訊昨踏入第69日,擁有本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黎智英盤問。陳梓華早前在審訊時供稱,2020年6月,他跟黎智英在壹傳媒大樓見面,期間兩人談到國安法,陳梓華認為要「褪」,避免倡議制裁。同年7月左右,他跟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傾談,期間談到李宇軒「好頑固」,想留在香港。陳梓華昨承認,他沒有在跟執法人員進行的錄影會面中,談到上述兩次對話。
辯方指出,陳梓華之所以沒有在錄影會面中講及,是因為這些講法不是事實;他謀求在判刑時獲得利益,才編造說法。陳不同意,強調事情有發生過,他討厭人利用謊言謀利益,因此想將事實說出。
庭上展示相關謄本,顯示陳梓華在錄影會面中稱,黎智英講過,無論是宣揚港獨,或希望保持一國兩制,總之要百花齊放,又謂香港本土要保持熱度。陳梓華昨承認,沒有在執法人員供詞中講過,黎智英提及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
以為Mark Simon會助安排
辯方完成盤問之後,控方展開覆問。對於陳梓華在盤問之時承認,在與執法部門進行會面中曾說假話,包括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從沒指示他做任何事,控方問他講假話的原因。
陳梓華稱,當時仍抱僥倖心態,以為可以跟黎智英、Mark Simon、劉祖廸、李宇軒及「重光團隊」撇清關係,以為錄完口供離開警署,Mark Simon可以安排到方法讓他離開香港。案件周一(6日)續審,陳梓華會繼續接受控方覆問。當陳完成作供,便會輪到另一名《蘋果》高層周達權出庭頂證黎智英。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亦另外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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