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獲男性身份證 跨性別者:意義重大
【本報訊】跨性別人士若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入境處不會批准其更改身份證性別。不過,跨性別人士謝浩霖(Henry)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並經過逾7年司法程序後,去年2月獲判終極勝訴,他昨日到灣仔入境處事務大樓領取新身份證。而入境處本月初起公布修訂,跨性別人士接受指定手術改變性徵,並符合相關條件後,即使未完成「全套手術」,亦可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
經歷7年司法程序
謝浩霖昨晨到灣仔入境處取得已更改性別記項的身份證後會見傳媒,他指自2017年提出司法覆核以來,至2023年勝訴,再加上今年提出二次覆核,前後達7年,昨日終於獲得新的身份證,一張男性身份證,具有重大意義,結束因為錯誤的身份證引起生活上的各項不便及尷尬,多謝支持者特別是律師團隊的協助。
他形容,過去7年經歷「司法馬拉松」,要應付好多挑戰,過程中非常辛苦,現時心情是鬆一口氣,他可以與普通男人一樣,獲得一張男性的身份證。取得新身份證後,他希望立即更改必要文件的稱謂,包括銀行文件以及特區護照等。他又指,現時入境處政策是符合終院的判令,但仍有很多不公平以及人權問題需要跟進。
新政策下,雖然申領換領證件程序大致一樣,惟申請人的異性賀爾蒙治療,需按處長就其水平作抽查並提交相關血液測試報告。另外,若申請人更改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號碼,須於更改後30天內向入境處處長報告,Henry稱新政策下仍感被不公平對待,仍有一大堆人權問題需跟進。他希望未來本港在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的政策,可與英國的「免術換證」持平,並讓其擁有同等的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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