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棄保潛逃 陳梓華認助走佬
稱黎智英並非不支持勇武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陳梓華承認曾先後6次與黎智英見面,期間黎說過要迎合西方,以取得國際支持,並強調並非不支持勇武。陳又承認,自己有份協助李宇軒在保釋期間離港。審訊今日起將休庭3日,周五(5月3日)續審,屆時陳梓華會繼續接受盤問。
審訊昨踏入第68日,擁有本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黎智英盤問。辯方展示陳梓華在2020年10月、跟執法部門會面的謄本,顯示陳梓華當時說,沒有協助李宇軒離港。惟陳梓華昨承認,他確有協助李宇軒離港,自己跟執法人員講了假話。陳又稱,當初李宇軒獲執法部門批准保釋後,向陳稱其電話已曝光,覺得陳要走,李另說自己需要支援,及需要安全屋。陳梓華承認,他曾跟李談及反跟蹤策略。隨後,一名叫「Cap」的男子為李宇軒安排船家及釣魚工具,好讓李能夠有藉口在船上。
否認願當流亡政府領袖
辯方問陳梓華,有沒有叫李去台灣後,要向當地部門自首及尋求協助;陳昨回答說不記得,並否認着李登上捷克官員的私人飛機。陳同意,李宇軒上船前,有跟他說準備離港。此外,陳梓華否認說過有一支勇武隊伍,否認曾經向李宇軒說,其勇武隊伍牽涉721白衣人事件、2020年邊境爆炸案等事件,亦否認說過有以色列軍隊幫忙訓練勇武,及當成立流亡政府時,陳願意做領袖。
陳梓華於2021年2月被捕及起訴,他昨指,同年3月31日,他第一次問執法人員,可否配合執法部門調查,並做控方證人。2021年4月28日,他決定任控方證人後,第一次跟執法人員進行錄影會面,會面期間,陳梓華談及自己身體狀況,以及自己的抱怨,又透露當時自己經常情緒崩潰。陳梓華在盤問下承認,他在主問時的部分證供,並沒在書面供詞及錄影會面中談及。例子包括陳梓華引述黎智英稱,黎不是不支持勇武,只是需要迎合西方要求,以獲取國際支持。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外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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