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赴港澳商務簽注停留期限將增至兩周
【本報訊】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召開記者會,為更好地服務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便利內地人員出入境,決定自5月6日起出台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6項政策措施,包括赴港澳商務簽注全國通辦、延長赴港澳商務簽注人員停留期限,以及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上海。
20試點全程網辦出入境證件
6項措施包括,一是在北京等20個城市試點實行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北京、天津、瀋陽、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廈門、濟南、青島、鄭州、廣州、深圳、珠海、重慶、成都、昆明、西安20個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除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外,只要曾經申領過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且仍在有效期內,如證件出現損毀、遺失被盜、護照簽證頁用完或有效期不足6個月等情形,可以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網上申請換發補發同類證件,實現「一次都不跑」。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並簽發證件。
二是赴港澳商務簽注實行「智能速辦」、「全國通辦」,內地居民申辦赴香港、澳門商務簽注,由原來只能向備案地申請拓展至可以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其中多次商務簽注還可以通過智能簽注設備提交申請,實現「立等可取」。
三是北京、上海六類人才可以申辦赴港澳人才簽注,將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上海。在北京、上海工作的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六類人才,可以憑有關人才證明,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香港和赴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四是延長持赴港澳商務簽注人員在港澳停留期限,持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停留時間,由現行不超過7天延長至不超過14天。
五是簽發赴澳門一年多次「其他」類簽注,內地居民赴澳門參展、就醫或從事演藝等活動的,可以憑有關證明文件,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一年多次「其他」類簽注。其中赴澳門就醫的,允許有一至兩名陪護人員申辦同類型簽注。
六是允許參加「琴澳旅遊團」人員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參加「琴澳旅遊團」的內地居民,可以憑參團材料,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標注「琴澳旅遊」的團隊旅遊簽注。參團人員入境澳門後,7日內可以「團進團出」方式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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