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收賄1.3萬 警員洩密判監
已破產的時任男警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男警另涉嫌未經許可向同袍索取貸款約一萬元。廉署控告他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被告早前承認兩罪,昨在沙田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裁判官批評,被告行為違反警隊守則,令警隊蒙羞。
認罪入獄4個月
涉案29歲被告蘇靖峰,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同案另一名37歲男被告彭閏謙,則是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他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經過審訊之後獲判無罪。案中被告涉及的兩項控罪於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發生。
案件首次提訊時,被告原承認全部兩罪,後來卻表示欲撤銷答辯,被裁判官斥責「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法庭之後再排期開庭處理其撤銷答辯申請,被告卻撤回申請,維持認罪。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警員品格需正直,被告卻沒以身作則,意圖利用其警察身份,向他人透露內部調查資料,並令警隊蒙羞,有損警隊價值觀,以監禁6個月為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量刑起點,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量刑起點則為3星期,考慮到被告認罪,在被告彭閏謙審訊中作供,及量刑整體性等因素,把總刑期調整至4個月。
曾賭外圍判社服
被告之前已有案底。他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後因多次遲到被指違反社服令,之後被改判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此外,被告在2021年被頒令破產。案件編號:STCC 146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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