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梓華:黎智英介紹《台蘋》社長 助重光團隊台灣發展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庭上透露,「重光團隊」想發展「台灣線」,黎智英知悉後即牽線,把《台蘋》社長介紹給陳梓華。另外,黎智英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覺得自己「唔會有事」;陳梓華卻認為,如國安法實施,第一個被捕的會是黎智英。
陳續稱,黎智英想團結國際線及「攬炒派」,令整個運動在國際線上有明確方向。由於「攬炒派」的人多選擇匿名,很難有代表性,如有黎智英引薦或支持,則官員會肯見他們。另外陳指,黎智英說過,如果勇武派「無分寸、無組織」,濫用暴力,會失去國際支持,美國內部取態是不想見到暴力升級。
陳供稱,2020年5月傳訊息給黎智英,告訴對方國際線上的情況,包括李宇軒的日本線及劉祖廸的英國線,他們會跟官員見面,推動制裁。陳說,劉祖廸、李宇軒及他都有共識,會跟隨黎智英的方向行事。相若時間,黎智英傳訊息給他,問做文宣的人可否幫助宣傳《蘋果日報》,以增加訂閱量。同月,「重光團隊」內有人提出發展台灣線,但陳聯絡不到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遂直接找黎。黎讓他直接聯絡《台蘋》社長陳裕鑫。
指黎無視國安法 堅持抗爭
陳不諱言,因黎智英指示他們推動制裁,又一直有呼籲他人對抗政府,因此當知道國安法即將實施後,陳認為黎智英有法律風險,「如果要拉人,第一個就係黎智英」。他把憂慮透過訊息告訴黎智英,黎用英文回答說,爭取自由就預了戰至最後,我們未必贏,但必須堅持,又形容這將是一場「Long war(持久戰)」。陳昨指,以他理解,堅持的意思,是繼續抗爭,推動制裁。
陳梓華憶述,2020年6月跟黎智英在壹傳媒大樓見面,期間黎談到《蘋果》不斷蝕錢,又說正辦《蘋果》英文版,需要大量資金營運。黎說,《蘋果》英文版令《蘋果》由本地媒體變為國際媒體,亦可更直接及快捷地,讓外國獲取一手資訊。兩人談到國安法,陳認為要「褪」,避免倡議制裁,黎卻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稱自己「唔會有事」,他會繼續在不同媒體呼籲制裁,亦向陳說,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很重要,國際線要繼續做。陳坦言,他是少數知道,當初構思立法會初選的是黎智英,謂黎智英用上大量媒體資源及人脈,形容黎「背後做咗好多工夫」,促成初選。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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